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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温职改办(2020)12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15 09:54:21点击次数:2883次

各县(市、区)职改办,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

根据《关于2020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20〕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机械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按《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人员机电(机械)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温职改办〔2020〕5号)执行。

2.年度考核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3.社保要求:申报对象须有评审规定时限的社保缴纳记录;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至少有3个月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

4.继续教育要求:2017年之前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32学时。2017年及之后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可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自行注册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联系电话:88302686;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学习可联系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 88526611、88528620;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可按有关规定认定专业科目学时。

5.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从今年起,职称评审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纸质材料: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

其他材料需在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除业绩档案库需完善的资料外,还需填报或上传以下材料,包括:

1.专业理论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产品设计方案等,注明所有参与起草人及排名;

2.不符合学历和资历破格申报工程师的,另提供《破格申报机械专业工程师自评赋分表》(附件3),需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署名推荐。

五、评审程序

1.县级人力社保部门、市机械工程学会、市人力社保局逐级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2.市机械工程学会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

3.市机械工程学会组建评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结果意见,报市职改办审批;

4.市机械工程学会对经市职改办审批后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制发资格电子证书。

六、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业绩评估、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

地点: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科技合作大楼7楼)

联系电话:86591590

本评审通知及相关表格、理论考试大纲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政务公开”—>“人才工作”—>“职称评审”栏目查阅本通知进行下载,网址:hrss.wenzhou.gov.cn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编辑: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