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在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1、对于“业绩自评分申报”中级工程师的申报人员建议适当缩短专业工作年限;
2、关于“技能人才申报”,建议将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杰出技能人才”改为“拔尖技能人才”;
3、关于“专业工作年限”,除社会保险外申报人员在任职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期限视为专业工作年限;
4、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加分项建议保留;
5、关于评价标准中“技能等级”赋分,建议增加资质证书赋分;
6、关于评价标准中“成果奖项”赋分,区县级科学技术奖项建议增加同等规模奖项;
7、关于评价标准中“企业标准”赋分,建议增加分值。
二、意见及建议的处理
十分感谢各单位的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制定工作。
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
2026年7月23日